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蓄电池行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浙江省蓄电池行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70号)文件精神,2019年12月26日,浙江省蓄电池行业协会组织召开了2019年浙江省蓄电池行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现将2019年度全省蓄电池行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浙江省蓄电池行业协会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19年12月30日-2019年1月8日。
4.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
联系部门:浙江省蓄电池行业协会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明珠北路1278号太湖资本广场A座702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6870380
电子信箱:345713126@qq.com。
附件:2019年度全省蓄电池行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浙江省蓄电池行业协会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