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9年度全省蓄电池行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9/12/30 15:12:58  作者:   阅读数:2202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蓄电池行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浙江省蓄电池行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浙人社[2018]70号)文件精神,2019年12月26日,浙江省蓄电池行业协会组织召开了2019年浙江省蓄电池行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现将2019年度全省蓄电池行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浙江省蓄电池行业协会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19年12月30日-2019年1月8日。

4.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

联系部门:浙江省蓄电池行业协会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明珠北路1278号太湖资本广场A702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6870380

电子信箱:345713126@qq.com


 

附件:2019年度全省蓄电池行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浙江省蓄电池行业协会

201912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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